六部门发布指导意见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

近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国家医保局、国家中医药局、国家疾控局6个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

《指导意见》提出落实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要求,按照“坚持定位、适应需求、合理布局、错位发展”的建设原则,强调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疗科、中医科、预防保健科等业务及医技科室建设的基础上,综合考虑辖区居民健康需求、人口老龄化、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布局等因素,重点加强若干临床科室建设,形成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具有基层优势和特色的科室,便利群众就近就医,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、多样化、高品质健康服务需求。2030年,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建成1个特色科室。鼓励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建设特色科室。

(来源:国家卫生健康委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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